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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0年判字第 1806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八)315-320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2、103、111、114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01、4 條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17、3、4、6 條
旨:
古蹟指定程序之主管機關就文化資產指定古蹟之審議,無須於審議過程之
任何會議一一邀請相關人等到場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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