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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3年判字第 17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3 年 02 月 2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94年10月版) 第 50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36 條
民法 第 759、769、770、940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33 條
土地登記規則 第 51 條
旨:
依行政程序法第 36 條規定可知,行政機關依職權調查證據為其義務,苟
其證據可依職權調查確認其證據憑信性未予調查,即有違法律。當事人僅
提出照片為證,雖照片因科技限制無法清晰呈現墓碑文字,然仍得勘驗確
認其上所載文字。另原審審理中未傳訊證人即認定其證明不可採,非僅未
調查證據且未踐行證人調查程序,顯違反行政訴訟法人證調查之證據法規
。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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