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五)(98年12月版)第 531-533 頁
行政程序法施行前,關於行政契約之締結是否已具備「書面」要件之判斷 ,須視締約機關是否具有權限、行政主體相互間往來文件是否已就公法上 法律關係之設定、變更或消滅,達成具有拘束力以及表示知悉之意思表示 之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