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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4年判字第 1694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4 年 11 月 0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三)(95年10月版)第 390-394 頁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128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55、273、274、98 條
稅捐稽徵法 第 28 條
所得稅法 第 80 條
要
旨:
聲請重開程序之「新事實」,乃指原行政處分作成以後所發生之新事實, 而並非指新發現作成原行政處分時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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