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34810人
查閱內容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5年判字第 160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5 年 09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四)(96年12月版)第 383-384 頁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131 條
訴願法 第 3 條
土地法 第 46-2、46-3 條
要
旨:
人民對於違法或不當之行政行為請求予以撤銷或變更之權利,並非行政程 序法第 131 條第 1 項所稱之公法上請求權。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