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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0年判字第 148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08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1、9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55、6、98 條
旨:
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有財產,就個別國有財產所為之出租、出
售行為,係代表國庫為國有財產之管理或處分,無關公共事務之目的,非
行使公權力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即非行政處分,而屬私
法上契約行為,當事人若對之有所爭執,自應循民事訴訟程序解決,不得
藉行政爭訟程序請求救濟。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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