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06年1月至12月)第 112-122 頁
契稅的課徵範圍僅限於房屋以及未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而現行之 契稅係就契價適用稅率徵收之,而契價亦以標準價格為準。縱令實際移轉 價格超過標準價格,納稅義務人亦僅以標準價格申報繳納契稅。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