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延役標準作業規定業已於上訴人申請延役前廢止,上訴人尚未取得延役資 格,則待上訴人提出延役申請後,經被上訴人審酌後否准,自與系爭簡章 規定無不合,亦難謂有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可言。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 條例係補充兵役法之規定,其規範對象應包括所有現役軍官在內,而上訴 人對該條僅適用於在營現役以戰鬥為任務之軍官之解釋,顯屬個人之誤解 ,即不得據此自認為得排除該條例適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