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7907096人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9年判字第 134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9 年 12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七)26-32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6 條
公平交易法 第 41 條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 36 條
旨:
主管機關為期對違反公平交易法案件之事業能有公平合理之裁罰標準,依
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第 36 條所定之原則,訂定「裁處罰鍰額度參考表」
,既能實踐具體個案正義,又能實踐行政之平等原則,尚非法律所不許。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