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六)第 453-456 頁
行政程序法第 126 條第 1 項係以對授益行政處分所為之廢止處分係屬 合法為前提,如果廢止處分違法,其救濟方式則屬請求撤銷該違法廢止處 分,如有損害,另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