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二)(94年10月版) 第 21 頁
行政程序法第 8 條即所謂誠信原則,行政法上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是 在禁止新制定或修正法規有溯及既往之效力,使人民不會因嗣後法規之制 定或修正,而遭受不能預見之損害。單純拒絕納入候選人名單,不涉法規 制定修正,故無信賴保護原則適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