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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0年判字第 113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最高行政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1 條
民法 第 1148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11、256、260、6 條
行政執行法 第 11 條
土地法 第 231、233、234、235 條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8、20、22 條
旨:
無效之行政處分與非行政處分意義不同,行政處分無效,因我國採重大明
顯瑕疵說,故行政機關作成之行政處分如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時,為無效
之行政處分,自始不發生所意欲之法律效果;至於一行政行為如非重大明
顯瑕疵,僅未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即不具規制效力,則為非行政處分
,而非無效之行政處分。

參考法條:行政程序法第 92 條第 1  項、第 11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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