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448-450 頁
在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且其撤銷純係因法律適用之瑕疵時,尚非僅以原 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可得知悉違法原因時,為除斥期間之起算時點,仍 應自有權撤銷之機關確實知曉原作成之授益行政處分有撤銷原因時,起算 2 年之除斥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