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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停字第 7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9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275-276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2、96 條
民法 第 71 條
訴願法 第 9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16 條
公司法 第 165、179、180、198 條
旨:
主管機關以 B  函文將 A  處分「不得自行辦理股務」之法律效果通知相
對人,此一部分固可認為屬於觀念通知。但 B  函文除註記上述法律效果
外,進而限定「相對人應於一定期限內委由其他代辦股務機構辦理股務事
務,並於期限屆滿之次日起不得再自行辦理」,此一部分則屬形成性之行
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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