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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1年停字第 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1 年 01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91年版)第一期 894-901 頁
相關法條 訴願法 第 3、9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16 條
政府採購法 第 50、85、9 條
旨:
不論依據訴願法第九十三條第三項或行政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第三項規定
,聲請停止執行,其聲請停止執行之對象均應為行政處分,否則其停止執
行之聲請,即不備要件,應予駁回。

裁判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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