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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上字第 93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12 月 2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218-220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2、96、98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4 條
強制執行法 第 4 條
預算法 第 13、25 條
旨:
審計機關依審計法第 78 條第 1  項規定通知該負責機關長官限期追繳之
機關內部之行文,並未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力,自非屬行政處分。至於該
負責機關核發之限期追繳命令,對受追繳人課予給付系爭經費之義務,為
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力,而有下命處分之規制力,核屬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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