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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10年上字第 54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2、103、39 條
民法 第 295 條
稅捐稽徵法 第 24 條
關稅法 第 48 條
勞動基準法 第 28 條
勞資爭議處理法 第 23、59 條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第 12、16、2 條
旨: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對於大量解僱勞工
,且未依法給付退休金、資遣費或有積欠工資,造成勞工權益損害情節重
大之事業單位,得禁止應負責的董事長及實際負責人出國。與憲法保障居
住及遷徙自由之意旨不相違背,但為對人民遷徙自由的侵害,故須踐行必
要之正當法律程序,符合比例原則,始得為之。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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