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18-23 頁
歷史建築之登錄,性質上屬於負擔處分,對於建物及其定著土地所有權人 形成一定之限制。文化資產保存法雖尚未如土地徵收處分採取特別犧牲理 論,但若是文化資產之指定、登錄,已造成人民財產權之減損,主管機關 應充分證明其公益之所在,並考量比例原則,以節制公權力行使對於基本 權之侵害。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