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6384717人
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上字第 3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18-23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5、16、23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2、103、36、43、5、9、9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34、42 條
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 100、103、14、17、18、19、20、21、23、24、3、30、34、36、38、6、9、99 條
旨:
歷史建築之登錄,性質上屬於負擔處分,對於建物及其定著土地所有權人
形成一定之限制。文化資產保存法雖尚未如土地徵收處分採取特別犧牲理
論,但若是文化資產之指定、登錄,已造成人民財產權之減損,主管機關
應充分證明其公益之所在,並考量比例原則,以節制公權力行使對於基本
權之侵害。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