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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10年上字第 20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36、43、7、9 條
行政罰法 第 27、8 條
建築法 第 1 條
地方制度法 第 18 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2、23、32、35、4、6、79、79、85 條
旨:
行政罰與管制性不利處分之目的不同,行政罰係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且
出於故意或過失之主觀可資咎責者,施以裁罰;管制性不利處分則非以人
民有故意或過失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為管制理由,而係以管制措施乃
為向未來維持行政秩序所必要。因此,若建築物所有權人因故意或過失從
事違法使用行為,主管機關自得對建築物所有權人裁處罰鍰,並作成管制
處分,限期令其停止違法使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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