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按政府採購法之訂定,其立法宗旨在於建立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政府 採購法第 1 條明揭其旨,且工程顧問公司須有一定資格之工程專業技術 人員,以保障工程設計、規畫、監造品質之水準,故如允許廠商得任意借 牌予不具專業資格之同業或個人,使其得參加競標甚至得標,顯然易滋生 弊端,此乃吾人依一般社會通常經驗顯而易知之事。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