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5 條規定,公告修正「醫用軟體分類分級參考指引 」
主 旨:公告修正「醫用軟體分類分級參考指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5 條 公告事項:一、公告修正「醫用軟體分類分級參考指引」,增修非屬醫療器材之醫用 軟體範例,以利各界瞭解非屬醫療器材之醫用軟體樣態,並依醫療器 材管理法及其子法相關規定酌修指引內容。 二、本公告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fda.gov.tw) 醫療器 材專區之最新消息(路徑:官網首頁>業務專區>醫療器材>最新消 息)及智慧醫療器材資訊暨媒合平台(http://aimd.fda.gov.tw/) 之最新消息(路徑:網站首頁>公告訊息>最新消息)。
1.依本筆資料,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民國 109 年 12 月 24 日 FDA 器字第 1091610954 號公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