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5 條規定,公告「醫療器材人因/可用性工程評估 指引」,以作為廠商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
主 旨:公告「醫療器材人因/可用性工程評估指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5 條。 公告事項:公告訂定「醫療器材人因/可用性工程評估指引」如附件,以作為廠商產 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