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工程逾期違約金之日數計算方式,屬履約管理事項,依契約規定辦理;如 契約未規定,參考採購契約要項第 45 點規定,以日為單位計算逾期日數 ,無工作天、日曆天、假日之分別;至於雨天是否計入,則依民法第 231 規定辦理
主 旨:有關工程逾期違約金之日數計算方式,屬履約管理事項,請依契約規定辦 理;如契約未規定,而雙方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得依政府採購法 第六十九條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復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校九十年一月三日屏仁校總字第○一六號函。 二、旨述事項,如契約未予規定,可參考採購契約要項第四十五點,以日 為單位計算逾期日數,尚無工作天、日曆天、假日之分別;至於雨天 是否計入,依民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規定,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 請求其賠償因遲延而生之損害……債務人,在遲延中,對於因不可抗 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 正 本:屏東縣仁愛國民小學 副 本:本會法規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企劃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