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關於機關允許得標廠商支領預付款,廠商於支領前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 款保證疑義
主 旨:關於機關允許得標廠商支領預付款,廠商於支領前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 款保證,本會發布之「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二十一條已 有明定,請依該規定辦理。復請 查照。 說 明:復 貴公司八十八年七月十三日翔 (八八) 購字第○二四○三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