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公報 第 41 卷 9 期 87-88 頁 高雄市政府公報 88 年秋字第 11 期 9~10 頁
有關得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繳納代金之方式
主 旨:得標廠商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繳納代金之方式如說明,請 查照 並轉行所屬。 說 明:一 廠商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不足「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一條之規 定,其須向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繳納差額補助費之部分,不得繳 納至原住民代金專戶;其依本法第九十八條規定須繳納之代金,於扣 除前揭差額補助費後繳納至原住民代金專戶。 二 廠商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逾「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 ,但與僱用原住民人數合計不足本法第九十八條所定百分之二者,向 原住民代金專戶繳納不足部分之代金。 三 原住民代金專戶如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設於臺灣銀行 (總行代號 004 分行代號 0037) 之帳號 003004258187 。
1.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民國 90 年 11 月 13 日(90) 工程企字第 90044255 號函,不再援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