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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88)工程企字第 880886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8 年 07 月 28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1 條
旨:
委託金融機構辦理代收款,其有支付手續費者,屬勞務採購,適用政府採
購法

主    旨:貴公司委託金融機構辦理代收款,其有支付手續費者,屬勞務採購,適用
          政府採購法。復請  查照。
說    明:一  復  貴公司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電業字第八八○六-○九五四號函
              。
          二  貴公司辦理委託金融機構及便利商店代收、代繳電費業務,為達到便
              民的目的,擬訂定統一單價費率、公告代收 (繳) 電費合約以邀集欲
              辦理之業者與公司簽訂合約乙節,得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或選擇性
              招標之複數決標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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