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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88)工程企字第 8807495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8 年 06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2、75 條
公平交易法 第 1 條
旨:
機關可否採購二手電腦主機疑義

主    旨:貴公司函詢政府採購問題二則,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  復  貴公司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八八) 和業字第○○三二號函。
          二  右函所詢機關可否採購二手電腦主機一節,政府採購法令未予禁止。
          三  右函所稱廠商遊說機關將電腦軟硬體合併採購,是否屬於綁標或不公
              平競爭之行為一節,宜視個案情形認定之;貴公司對於機關辦理採購
              ,如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  貴公司之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政府採購法
              第六章異議及申訴之規定辦理。至於廠商之推銷手段,如有違反公平
              交易法之規定,致侵害他人權益者,被害人得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
              會請求除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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