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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發文字號: (88)工程企字第 8807284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88 年 06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4、5 條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 第 3、6 條
旨:
關於經濟部就「政府採購法」所提疑義

主    旨:貴部就「政府採購法」所提疑義,復如附件,請  查照。
說    明:復  貴部八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經 (八八) 國營字第八八五三五五七○號
          函。

附    件:
┌────────────────┬──────────────────┐
│      經  濟  部  所詢事宜      │  公共工程委員會之答復              │
├────────────────┼──────────────────┤
│一  依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法人│是。                                │
│    或團體接受機關補助辦理採購,│                                    │
│    其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                                   │
│    ,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 (新台│                                    │
│    幣一百萬元) 以上者,適用本法│                                   │
│    之規定,並應受該機關之監督。│                                    │
│                                │                                   │
│ (一) 計算補助金額額度是否達前揭│不一定 (依「政府採購法」 (以下簡稱本│
│      基準,而需適用本法相關規定│法) 第四條之規定,補助金額占採購金額│
│      時,是否僅含受補助法人或團│半數以上,且補助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
│      體實際對外採購之金額? (即│,才適用本法之規定) 。              │
│      若補助金額中屬支付受補助法│                                    │
│      人或團體之人事費、行政規劃│                                    │
│      費等,則不需列入前揭基準之│                                    │
│      計算)                     │                                    │
│                                │                                    │
│ (二) 當受補助法人或團體辦理採購│是。                                │
│      需適用本法規定時,其應用補│                                   │
│      助金額所辦理之每一採購案件│                                    │
│      均需受該法之規範?        │                                   │
│                                │                                    │
│      抑或當單一採購案件之金額達│否。 (第四條之適用對象為法人或團體) │
│      前揭基準時方需受本法之規範│                                    │
│      ? (例如:受補助法人或團體│                                   │
│      辦理活動,對外採購之補助總│                                    │
│      金額雖達本法第四條規定之標│                                    │
│      準,但對外採購之便當、飲料│                                    │
│      、設備等,單項採購金額均未│                                    │
│      達前揭基準時,其採購是否仍│                                    │
│      需受本法第四條之規定)     │                                    │
│                                │                                    │
│ (三) 補助對象為自然人時,是否屬│                                    │
│      該法第四條之規範?        │                                    │
├────────────────┼──────────────────┤
│二  機關補助法人或團體,若係直接│此種補助行為非屬本法第四條之規範範圍│
│    補助財物或勞務,是否屬本法第│,惟機關辦理該等補助財物或勞務之採購│
│    四條之規範?                │,應依本法之規定。                  │
│                                │                                    │
│                                │                                    │
│                                │不一定,應視該案件之性質及金額大小而│
│    另受補助之法人或團體已指定特│定。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採限制性招│
│    定標的或品牌時,此時財物或勞│標辦理者,應符合本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    務之採購是否得採「限制性招標│;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則依本法第四十│
│    」方式辦理?                │九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
│                                │辦法」之規定辦理。                  │
├────────────────┼──────────────────┤
│三  機關以刊登法人或團體提供之「│                                    │
│    特定」廣告宣傳品方式補助法人│                                    │
│    或團體時,因廣告宣傳品之刊登│                                    │
│    對機關而言似屬勞務委任之採購│同前點第二項答復。                  │
│    ,需受本法相關規定之規範,此│                                    │
│    時機關對廣告宣傳品之採購是否│                                    │
│    得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
├────────────────┼──────────────────┤
│四  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三│機關辦理補助前宜查明該案是否另有其他│
│    條規定,「於二以上機關補助法│機關同時補助,並可要求接受補助之法人│
│    人或團體辦理同一採購者,以其│或團體據實聲明,若日後查明該法人或團│
│    補助總金額計算之。總金額達本│體聲明不實者,可採取追回補助金額之措│
│    法第四條規定者,受補助者應通│施,並可將該法人或團體列為拒絕補助對│
│    知各補助機關,並由各補助機關│象。                                │
│    共同或指定代表機關辦理監督」│                                    │
│    。惟法人或團體同時向不同機關│                                    │
│    申請補助,但各補助機關間互不│                                    │
│    知情,或受補助之法人或團體未│                                    │
│    善盡通知責任,告知各補助機關│                                    │
│    其他機關之補助金額時,致補助│                                    │
│    機關未能依本法規定辦理監督事│                                    │
│    項,但補助金額已先行撥付,活│                                    │
│    動亦已結束,補助金額無法索回│                                    │
│    ,此時補助機關有何補救措施?│                                    │
│    補助機關有何責任?受補助法人│                                    │
│    或團體有何責任?            │                                    │
├────────────────┼──────────────────┤
│五  機關基於業務需要,補助機關團│不是。所述情形為採購旅行社所提供之服│
│    體出國考察國外相關業務之接待│務。                                │
│    事宜時,若機關係委由旅行社代│                                    │
│    辦出國相關業務時,是否屬本法│                                    │
│    第五條所規範之代辦採購?    │                                    │
│                                │採購旅行社所提供之服務,其採購金額之│
│    若屬代辦採購時,委託對象之選│認定,應依本法施行細則第六條之規定。│
│    定程序,是否依機關支付旅行社│                                    │
│    代辦佣金額度多寡,依未達公告│                                    │
│    金額、公告金額以上、查核金額│                                    │
│    以上等情況辦理委託對象之選定│非屬代辦採購。                      │
│    作業?                      │                                    │
│                                │                                    │
│    另若屬代辦採購時,旅行社於國│                                    │
│    外代辦採購是否仍需受本法規範│                                    │
│    ?此時機關如何執行採購監辦程│                                    │
│    序?                        │                                    │
├────────────────┼──────────────────┤
│六  本部所屬事業為強化中小企業研│                                    │
│    發能力,加速產業升級,提高投│                                    │
│    資意願,振興國內經濟,協助中│                                    │
│    小企業研究發展。協助中小企業│                                    │
│    研究發展程序,係由中小企業提│                                    │
│    出研發需求,經評估可行後,由│是。                                │
│    本部所屬事業與受協助之中小企│                                    │
│    業簽訂契約,按期撥付協助研究│                                    │
│    發展之經費;對研究所得技術成│                                    │
│    果,本部各事業得以轉投資或授│                                    │
│    權民間企業進行生產與使用。此│                                    │
│    協助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方案是否│                                    │
│    屬本法第四條所規範之「補助」│依本法第四條之規定辦理。            │
│    行為?                      │                                    │
│                                │                                    │
│    受協助之中小企業應用本部各事│                                    │
│    業協助之金額對外採購時,是否│                                    │
│    需受本法相關規定之規範?    │                                    │
├────────────────┼──────────────────┤
│七  若本部各事業協助中小企業研究│是。                                │
│    發展屬本法所規範之「補助」,│                                    │
│    於本法施行前已簽約之協助案件│                                    │
│    ,因簽約時未告知受協助之中小│                                    │
│    企業其對外採購需依本法規定辦│                                    │
│    理,於本法正式施行後其對外採│                                    │
│    購是否仍須依本法規定辦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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