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台北歌劇劇場其演出經費如係以補助名義辦理,則補助對象之選定,不適 用政府採購法
主 旨:關於 貴中心對於台北歌劇劇場之演出,其演出經費如係以補助名義辦理 ,則補助對象之選定,不適用政府採購法。復請 查照。 說 明:復 貴中心八十八年五月二十日八八蓮文藝創字第一五二○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