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關於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在國際油輪市場之油輪臨租採購,其適用「政 府採購法」之情形
主 旨:關於 貴部所屬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在國際油輪市場之油輪臨租採購, 其適用「政府採購法」之情形,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 復 貴部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三日經 (八八) 國營字第八八五三三九九 三號函。 二 前揭油輪臨租採購,經查尚不符合得採限制性招標之情形,建議改依 「政府採購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二十條第一款選擇性招標之經常 性採購及第二十一條之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方式處理,再配合已發布之 「招標期限標準」第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與受邀廠商另為約定等標 期,並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決標時得不通知投標廠商到 場。 三 復查油輪臨租屬勞務性質,且為運輸轉售或供製造成品以供轉售之油 品之用,費用轉嫁消費者,亦屬轉售性質,依本法施行細則之規定, 得不將底價及決標金額納入決標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