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公報 111 年春字第 25 期
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公告委託上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11 年高雄市空品淨化區管理計畫」相關作業
主 旨:公告委託上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市「111 年高雄市空品淨化區管理 計畫」相關作業。 依 據: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暨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一、委託事項: (一)依本市空氣品質淨化區建置申請標準流程及審核機制,協助審查空 品淨化區及綠牆(垂直綠化)補助案件。 (二)進行本市行政區裸露地巡視、調查並輔導改善。 (三)依轄內空氣品質淨化區之考核機制及維護管理品質加以分級、考核 。 (四)提供民眾空氣品質淨化區及綠美化之相關資訊,協助推廣空氣品質 淨化區。 (五)推廣本市空氣品質淨化區之認養及轄內廠區或公司團體栽種植樹活 動。 (六)建立本市空品淨化區案件網路化申報機制及更新維護本市空氣品質 淨化區網頁及資料庫。 (七)執行空品淨化區碳匯量測作業。 (八)其他空氣污染改善行政配合事項。 二、委託時間:自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