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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發文字號: 高市環局土字第 1034301040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3 年 10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高雄市政府公報 103 年冬字第 11 期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6 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 第 8、9 條
旨:
公告委託辦理「103 年度高雄市土壤及地下水品質監測及管理計畫」事宜

主    旨:公告委託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103 年度高雄市土壤及地下水品質
          監測及管理計畫」事宜。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規定暨高雄市政府 102  年 7  月 2  日高市府環土
          字第 10236031200  號公告辦理。
公告事項:一、委託事項:
          (一)本市土壤及地下水調查資料彙整與網站更新及維護。
          (二)本市地下水污染潛勢採樣分析調查。
          (三)本市土壤品質及疑似土壤污染潛勢採樣分析調查。
          (四)本市境內轄區農地土壤品質監測管制作業。
          (五)本市非法棄置場址地下水監測及污染調查工作。
          (六)本市後勁溪底泥調查並研擬管制策略。
          (七)本市土壤、地下水或底泥採樣分析作業。
          (八)本市土壤、地下水或底泥之緊急應變作業。
          (九)本市加油站(含地下儲槽事業)查核管制與申報資料審核作業。
          (十)本市土污法 8、9 條業者查核管制與申報資料審核作業。
          (十一)提供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行為認定或涉訟等相關法律諮詢服務。
          (十二)辦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技術與相關法令教育課程或訓練。
          (十三)其他土壤或地下水污染協辦事項。
          二、前述委託事項中,土壤、地下水及底泥採樣及檢驗分析工作由分包廠
              商台○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科技大學及森○環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不含檢驗分析)執行。
          三、委託期間:自 103  年 9  月 17 日起至 104  年 9  月 16 日止。
          四、公告地點:高雄市政府公報、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布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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