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公報 95 年夏字第 11 期 30 頁
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市固定污染源業務相關事宜
主 旨:公告委託元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本市固定污染源業務相關事宜。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二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事項:辦理本市固定污染源許可審查(含查核)、監督固定污染 源檢測工作、檢測報告審核、污染源巡查管理等事宜。 二、委託期間:自本公告日起至 96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委託對象或事項有變更或終止時,將另行辦理公告。 公告地點:高雄市政府府本部(刊登市府公報)、張貼高雄市政府公告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