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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秘書處
發文字號: 院臺秘字第 093003612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3 年 08 月 02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秘書處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1 條
旨:
公務車輛,倘依「政府採購法」程序辦理委外,其使用及管理得否免依「
事務管理規則」車輛管理之相關規定辦理

主    旨:貴府請示所經管之公務車輛,倘依「政府採購法」程序辦理委外,其使用
          及管理得否免依「事務管理規則」車輛管理之相關規定辦理一案,復請
          查照。
說    明:一、復  貴府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府行庶字第0930121327號
              函。
          二、本案  貴府經管之公務車輛既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委託經營管
              理,是在不牴觸地方公產管理法令之前提下,有關公務車輛之調派使
              用、油料管理、保養﹝保險﹞修理事項,可免依「事務管理規則」車
              輛管理之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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