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廢止特定衛生福利部認證之食品檢驗機構
主 旨:公告廢止「台灣區鰻蝦輸出業同業公會(水產品檢驗中心)」為本部認證 之食品檢驗機構。 依 據:行政程序法 123 條。 副 本:台灣區鰻蝦輸出業同業公會(水產品檢驗中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 理署(風險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