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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 農輔字第 100005065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0 年 06 月 22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7 卷 115 期 19331 頁
相關法條 地方制度法 第 4 條
旨:
令釋桃園縣準用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第 6  條關於直轄市之規定

全文內容:依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桃園縣準用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
          第六條關於直轄市之規定,並溯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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