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0 卷 215 期 42655 頁
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 34 條、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 委託辦法第 2 條等規定,委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及終 止委託國立中興大學為滿天星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檢定機構
主 旨:委任本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及終止委託國立中興大學為滿天星品種性狀檢 定及追蹤檢定之檢定機構,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三十四條、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委 託辦法第二條及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六條第一項、 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