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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字號: 農水保字第 108186471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8 年 03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5 卷 56 期 1530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 條
水土保持法 第 19 條
旨:
公告委辦臺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辦理烏山頭水庫集水區、白河水庫集水
區「不涉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之核定事項

主    旨:公告委辦臺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依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辦理烏
          山頭水庫集水區、白河水庫集水區「不涉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之
          核定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一、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第二十條之一。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五條。
公告事項:委辦臺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依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辦理烏山頭
          水庫集水區、白河水庫集水區「不涉及一定規模以上之地貌改變」之核定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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