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
主 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十、 農業推廣教育、休閒設施及活動「1034 漁港休閒漁業公共設施」及十一 、漁業相關補助「1105 漁港基本設施」「1106 漁港公共設施」補助基 準,上開補助基準皆修正排除補助 73 處第二類漁港,並自即日生效。
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 103 年 3 月 5 日農會字第 1030122067 號函,修正。 2.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民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農會字第 1030122336 號函,修正七、環境改善「0710 促進養殖漁業環境改善 工程」補助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