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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發文字號: 農授水保字第 1000105559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00 年 02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7 條
旨:
有關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員會辦理日月潭教師會
館「迎賓樓重建暨週邊景觀改善工程」水土保持計畫一案,因該委員會非
屬獨立之行政機關,且本案非屬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所稱之「由其
他中央機關興辦者」,因此,應由其地方政府審查核定其水土保持計畫
          館「迎賓樓重建暨週邊景觀改善工程」水土保持計畫 1  式 6  份,依行
          政程序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移請  貴府審查核定,請 查照。  
說    明:1.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  月 24 日部授教中(行)字第 1000011654 號
            函及本會水土保持局案陳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
            員會 100  年 1  月 11 日100 教福會字第 0013 號函辦理(前 2  函
            影本如附)。
          2.依教育部前揭函說明三略以「該福委會現階段並非本部依組織法律或命
            令設立,…,爰非屬獨立之行政機關」 先予敘明。 
          3.綜上,本案非屬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
            所稱「由其他中央機關興辦者」,依同條第 1  項第 1  規定,應由  
            貴府審查核定其水土保持計畫。 
正    本:南投縣政府  
副    本:教育部、臺灣省公立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金籌集管理委員會、日月潭教師
          會館、本會水土保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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