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5 卷 233 期 57191 頁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法人團體受委託辦理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監 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公告「109 年組團參加國際旅展委託案」由財團法人 台灣觀光協會取得業務執行權
主 旨:交通部觀光局辦理「109 年組團參加國際旅展委託案」決標結果。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及「法人團體受委託辦理國際觀光行銷推廣業務 監督管理辦法」。 公告事項:本局「109 年組團參加國際旅展委託案」業由財團法人台灣觀光協會取得 業務執行權,有關委託業務請與該協會聯繫,聯絡電話:02-2752-2898, 網址:http://www.tva.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