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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衛生福利部
發文字號: 衛部顧字第 1101963358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14 日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4 條
旨:
依據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發展獎助作業要點規定,公告徵求辦理「衛生福
利部團體家屋服務創新模式試辦計畫」

主    旨:公告徵求辦理「衛生福利部團體家屋服務創新模式試辦計畫」。
依    據: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發展獎助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一、有關本計畫及相關申請書表請至本部官方網站長照政策專區(https:
              //1966.gov.tw/LTC/mp-201.html) 下載。
          二、申請期限:111 年至 113  年,並於每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提出申請。
          三、申請方式: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於上開期限內函送計晝書一式
              5 份向本部提出申讀。

相關圖表:衛生福利部團體家屋服務創新模式試辦計畫.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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