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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衛生福利部
發文字號: 衛部照字第 1111560593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10 月 24 日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4 條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 14、18、2、3 條
旨:
公告衛生福利部 111-112  年度「護理機構有效照護之全人護理與實證應
用培訓補助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主    旨:公告本部 111-112  年度「護理機構有效照護之全人護理與實證應用培訓
          補助計畫」申請作業須知。
依    據:依據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19 日院臺衛字第 1050037149 號函核定長期
          照顧十年計畫 2.0  及本部 106  年 6  月 3  日衛部照字第 106156132
          8 號令訂定發布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獎助辦法辦理。
公告事項:一、有關本計畫之「申請作業須知」可至本部官方網站(https://www.mo
              hw.gov.tw) 之公告訊息區下載。
          二、申請期限:自本計畫公告日起至 111  年 11 月 10 日止。(註:本
              計畫補助對象預估約 10 至 15 家,倘未達數量或有增加需求,本部
              將視情形另行公告。)
          三、申請方式:請申請單位以公文檢送應備文件(按次序裝訂成冊,紙本
              1 式 10 份,並提供可編輯之電子檔 1  份),函送本部提出申請。
              本部將依審查評分結果決定計畫補助之優先順序。
相關圖表:衛生福利部111-112年度「護理機構有效照護之全人護理與實證應用培訓補助計畫」申請作業須知.PDF
     衛生福利部補(捐)助計畫契約書(草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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