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主計處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辦理權數結構選查 108 項具代表性 之材料及勞務為查價項目,因選查過程嚴謹、龐雜故難臨時變動將銅製品 、鋁製品及碎石納入查價項目
主 旨:有關建議將銅製品、鋁製品及碎石納入本處營造工程物價調查項目乙案, 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 明:一、復貴府 97 年 3 月 28 日府授工土字第 09730107500 號函。 二、本處營造工程物價指數(CCI )循例每 5 年辦理基期改編,並重新 檢討查價項目及權數結構,現行 95 年基期指數係自 97 年 1 月( 資料時間)正式採用。 三、現編 CCI 係由本處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辦理權數結構調查 ,計選取 108 項具代表性之材料及勞務為查價項目,並攤算其權數 結構,前後歷時 2 年,各階段結果均經由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組成 之專案會議審議通過,選查作業極為嚴謹、龐雜,歉難臨時變動項目 。 四、目前 76 項材料類查價項目中,與銅、鋁製品有關之代表性產品多已 納入,如「電線電纜」、「鋁門窗」及「金屬帷幕牆材料」;另碎石 主要用於製造「預拌混凝土」及「級配料」,甚少直接用於營造工程 ,致未列為查價項目。 正 本:臺北市政府 副 本: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