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公報 104 年第 2 期 46-48 頁
公告花蓮縣環境保護局委託辦理花蓮縣「104 年度花蓮縣節能減碳推動及 宣導執行績效評比計畫」委辦事項
主 旨:公告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信○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花蓮縣「104 年 度花蓮縣節能減碳推動及宣導執行績效評比計畫」委辦事項。 依 據: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第 1、2 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 4 條。 公告事項:一、委託期間:自民國 10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信○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花蓮縣「10 4 年度花蓮縣節能減碳推動及宣導執行績效評比計畫」委辦事項如下 : (一)推動節能減碳行動標章推廣專案: 1.執行「節能減碳行動標章推廣專案」並登錄專案成果。 2.輔導企業、民間團體、社區參選「節能減碳行動標章」活動並協 助提報機關。 3.舉辦節能減碳行動標章宣導、推動低碳民俗活動等宣導至少 3 場。 4.推動轄區內產業參與環保署抵換專案及碳中和作業。 (二)訂定本縣所轄村里社區執行「低碳永續家園推動方案」各項專案計 畫: 1.訂定「低碳家園推動方案評等認證行動項目」依環保署主辦項目 。 2.推動轄區內產業參與環保署抵換專案及碳中和作業。 (三)辦理低碳生活推廣活動並利用綠網節能減碳平台登錄及推廣減碳成 果: 1.成立並定期更新社群網站、綠網部落格。 2.推廣民眾使用社群網站分享各縣市環保機關綠網部落格內容及鼓 勵民眾運用綠網進行減碳簽署查詢自我用水量。 3.於本縣辦理相關低碳活動如:低碳飲食推廣、低碳旅遊觀光、低 碳環教場所推廣、等相關低碳生活推廣至少 2 場次。及本縣產 業與低換專案及碳中和作業說明會 1 場次。 4.運用平管理平台加強推動四省運動。 (四)推廣低碳活動,執行「低碳生運作機能」。 1.配合縣內各項大型活動辦理推動四省活動 5 場次。 2.聘請講師辦理低碳永續推動志工培訓活動或與社區大學社團合作 推動樂活活動 2 場。 (五)結合地方特色推動節能減碳業務,結合企業合作推動低碳生活課程 與活動: 1.研擬結合地方特色推動企業低碳生活課程。 2.首長推動節能減碳事項相關資料。 3.其他節能減碳推動事項。 (六)配合環保署推動之「低碳永續家園推動方案」於計畫結案時,將成 果登錄「低碳永續家園資訊網(LCSS)。 (七)依據「100、101 年及 103 年度花蓮縣低碳旅遊推動計畫」賡續 輔導鯉魚潭、七星潭風景區、花東縱谷週邊商店、旅宿業者暨其他 低碳旅店,推廣低碳商店認證及低碳形象改造。 (八)辦理推動低碳商店認證標章及低碳旅店營造課程及輔導辦理 3 場 次宣導說明會。 (九)配合環保署推動年度節能減碳工作。 (十)採購具節能減碳意向之綠色宣導品。 (十一)協助機關完成年度環保署之各類考核、評鑑作業。 (十二)辦理期初、期中、期末考核會議,會議前邀請專家學者辦理計畫 監督評核。 (十三)未列入之工作項目及內容,廠商仍應依據環保署頒訂之 104 年 度重點工作彙整表施作。 二、前項公告事項,依本縣環境保護局 103 年 12 月 19 日花環空字第 1030029489 號函及與信○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所定契約內容辦理 (並以契約內容為準),依法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