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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教育部
發文字號: 臺教授體字第 1110048557B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20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28 卷 244 期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0 條
旨:
教育部公告 112  年度適用「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第
3 條規定之賽事名單

主    旨:公告 112  年度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第 3  條規
          定適用之賽事名單。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
          技或表演補助辦法」第 3  條等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一、112 年度適用賽事名單詳如附件,必要時本部得另行公告之。案內各
              賽事資訊嗣後如有異動,依各該賽事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二、本部為提供各學校更優質與方便的申請管道,於動滋網(https://50
              0.gov.tw/FOAS/actions/SportsAdmin.action)設置「學生觀賽補助
              線上申請專區」(下稱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並已於 111  年 1
              0 月 19 日正式啟用,全面改採線上申請,不再受理紙本申請。
          三、申請單位應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下稱本辦
              法)規定及下列說明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辦理:
          (一)申請方式:學生參與或觀賞本部公告之運動競技或運動表演者,由
                學校統籌於活動日 1  個月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費
                用補助申請,核定補助金額依「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
                辦法各項經費核定基準一覽表」及本辦法第 7  條規定辦理。
          (二)核結方式:經線上核定之申請案件,應於活動執行終了 1  個月內
                ,再前往學生觀賽線上申請專區提出補助經費核結作業,亦均全面
                採線上申請方式。
          四、依本辦法第 4  條相關規定,為考量所編列年度預算宜優先分配予偏
              遠地區學校,其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並冀望全國各級學校皆可受
              惠,本部得視預算補助情形,保留核定金額之權限,亦得視經費補助
              情形調整相關內容並公告之。
          五、本案另載於本部體育署門首及其全球資訊網站【網址
              https://www.sa.gov.tw/】網頁。如有疑義,請洽體育署聯絡人:郭
              惟德先生,電話:(02) 8771-1093。
相關圖表:112年度「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辦法」適用賽事名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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