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3 卷 175 期 43986-43989 頁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1 項、第 2 項等相關規定,第 4 次公 告 106 年度「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或獎助提升重大國際賽事觀賞人 口作業要點」第 12 點之適用賽事名單
主 旨:第 4 次公告 106 年度「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輔導或獎助提升重大國際 賽事觀賞人口作業要點」第 12 點之適用賽事名單。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 輔導或獎助提升重大國際賽事觀賞人口作業要點」第 12 點等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要點第 12 點之 106 年度適用賽事名單詳如附件。 二、本案另載於本部體育署門首及其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 a.gov.tw/) 。 三、本案如有疑義,請洽運動服務業專責辦公室聯絡人:李振寧,電話: 02-8771-1967。 四、前開各該公告事項嗣後如有變更,本部得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