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公報 第 21 卷 246 期 56326-56328 頁
公告 106 年度「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 或表演補助作業要點」第 3 點之適用賽事名單
主 旨:公告 106 年度「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展基金辦理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 或表演補助作業要點」第 3 點之適用賽事名單。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 110 條第 1 項、第 2 項及「教育部體育署運動發 展基金辦理學生參與觀賞運動競技或表演補助作業要點」第 3 點規定辦 理等相關規定。 公告事項:一、本要點第 3 點之 106 年度適用賽事詳如附件。 二、本案另載於本部體育署門首及其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a. gov.tw/】網頁。 三、承辦單位:本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聯絡人:黃軒,電話:(02) -8771-1732】。 四、前開各該公告事項嗣後有所變更者,本部得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