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行政院公報 第 28 卷 63 期
公告經濟部自 111.01.01~111.12.31 止,委託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執行「111 年度科研成果價值創造推動與管理計畫」及推動相關事項
主 旨:公告本部自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委託台北 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執行「111 年度科研成果價值創造推動與管理計畫」 ,並成立「經濟部技術處學界科專專案辦公室」協助本部推動及管考「科 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 依 據:「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第 7 條及「 行政程序法」第 16 條。 公告事項:本部委託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成立「經濟部技術處學界科專專案辦公 室」,協助本部推動及管考「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其委託範圍包括 下列項目: 一、辦理「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之推廣與諮詢。 二、受理依中華民國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校院申請「科研成果價值創 造計畫」。 三、辦理「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受理申請案件之各項審查工作。 四、具函通知申請學校本部審查之結果。 五、與核定執行「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之學校締結契約。 六、辦理「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學校各期補助款項之撥付、結餘款項 之繳庫及研發成果收益繳庫作業。 七、辦理「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之管理事項-含工作報告、全程執行 總報告之繳交、辦理期中/全程查證及結案作業、經費查核、計畫變 更(延長)、計畫成效推廣及其他計畫管理作業手冊所含各項作業等 事項。 八、具函通知執行學校結案報告本部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