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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經濟部
發文字號: 經授能字第 0942008139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4 年 05 月 06 日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第 11 卷 84 期 10788 頁
相關法條 政府採購法 第 5 條
旨:
修正「政府儲油管理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
全文內容:修正「政府儲油管理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      
          附「政府儲油管理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

附    件:政府儲油管理作業要點第二點修正規定
          二、本要點以經濟部能源局為執行單位,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五條規定,
              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本要點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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